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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集团4321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7-20阅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为做好人才强校工作,吸引人才来校工作,改善教师结构,促进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院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二)专业需要。须符合学院专业建设和教科研工作的需要,又能成为专业建设长远发展的人才储备。

(三)程序规范。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择优聘用、聘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第二章 引进对象和方式

第三条 引进对象

本办法所指人才是指: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把握学科的前沿与发展方向,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具有创新构想和创新能力,能满足新葡京官网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家和急需紧缺的应用型人才。

(一)高层次专家

1.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

2.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

3.学术骨干人才。

(二)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应用型人才

(三)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引进方式

人才引进分为“刚性”全职引进和“柔性”聘用引进两种方式。“刚性”引进须符合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或流动的政策规定,通过公开招聘或办理调动手续纳入学院编制管理。“柔性”引进采取“一人一议”方式对期限、服务内容、工作标准、薪酬等通过与引进对象协商,以协议形式予以明确。

第三章 引进条件和待遇

第五条 引进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

(二)适应学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指导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技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高层次专家

1.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省份学者计划入选者等相当条件以上人才。

2.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或二等奖(排名前1)获得者等相当条件以上人才。

3.学术骨干为: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取得博士学位的教授,并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

(四)具有行业(企业)背景的应用型人才

1.企业人员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

2.事业单位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以上行政职务,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五)“刚性”引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业绩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柔性”引进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第六条 待遇

(一)全职引进的人才享受学院同级同类人员待遇,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 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

(1)一次性提供安家补贴50-150万元;

(2)建立工作室(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3)配备适合其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

(4)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100万元,科研经费使用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5)享受学院每月5000元的专家津贴。

2. 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学术骨干人才。

(1)一次性提供安家补贴30-100万元;

(2)建立工作室(实验室),配备科研助手;

(3)配备适合其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

(4)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50万元,科研经费使用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5)享受学院每月3000元的专家津贴。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行业(企业)背景的应用型人才

(1)一次性提供安家补贴10—20万元;

(2)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6—15万元,科研经费使用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3)配备工作室和适合其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

(4)享受学院每月1000元的专家津贴;优先选拔为专业带头人,享受专业带头人津贴。

4.博士研究生

(1)一次性提供安家补贴5—10万元;

(2)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6万元,科研经费使用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3)优先选拔为骨干教师,享受骨干教师津贴。

5.高层次人才配偶如需帮助解决工作的,学院将在上级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协助解决。

6.如高层次专家配偶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引入学院全职工作的,享受相应标准50%的安家补贴及其他各项待遇。

(二)柔性引进

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吸引高层次专家通过聘用方式指导教学和科研工作,其工作任务和待遇与其在协议中约定。

第四章 引进程序

第七条 各用人部门根据学院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需求,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后,报学院审定。

第八条 人事处对外发布人才引进计划,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报学院研究审定。“刚性”引进全职工作人员报上级部门审批后,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引进人才的人事接收与调转手续,“柔性”引进人员签订工作协议。

第五章 人才服务和管理

第九条 用人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热情做好人才入职后的各项服务工作,积极为引进的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切实落实相关待遇。

第十条 实行以学院为主导、用人单位为主体的两级管理机制。实行聘约管理。

第十一条 考核

(一)“刚性”引进的全职高层次专家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学院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及双方协商签订的引进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目标管理,并进行中期(第2年)考核和期满(第3年)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将敦促其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及今后具体改进措施和工作计划,并暂停享受引进相关待遇;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柔性”引进人才的考核主要考核履行所签订协议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 “刚性”引进的人才若约定服务期未满,个人申请调动、辞职等(包括因考核不合格辞聘),应按照所签订协议的有关规定予以退还全部优惠待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为鼓励年青教师进修,校内培养博士毕业后回校工作并与学院签订在岗服务5年协议并能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可按照引进人才除安家费以外的待遇执行。

第十四条 引进人才需要提供近期经“二甲”以上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

第十五条 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的合同、经济纠纷等,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第十六条 引进人才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试行,具体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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